参公的事业单位的人员,能否转成事业的编制人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0:43:42
首先,我县当初开展某一项工作后,我单位,被省里批准为参公的单位,我们的工作人员的待遇也参照了公务的管理。几年后,这一项工作停滞了,我们单位的人员被分流的事业站,听说明年初要搞事业单位的改革,领导要把我们这一帮人,转成事业单位的编制(当然我们的工资也降了400多),这种情况,能否实现!如果自己不同意转,要到哪个部门去反映!麻烦,有识这士赐教!
转过去事业单位,我们的工资,是不是一定得按事业单位的来核算呢?

参公人员占用的就是事业编制,但待遇等其他方面和公务员一样。一般来说,参公单位比一般的事业单位更稳定。如果事业单位是具备公共管理职能的,一般来说,都会纳入参公管理,这是大势所趋。但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单位被取消参公,回归普通的事业单位,也不是不可能,但既然你们单位是省政府批准参公的,要回归普通的事业单位,就应该要得到省政府的同意。如果不参公,就可以按照技术级别拿工资,参公的话就职能套行政级别,所以有利有弊。按你们所说的,如果是被分流的话,就只只能服从安排了,转回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技术级别来拿工资。

参公单位指具有行政执法功能,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普通事业单位不同。如果真如你说单位是参公单位,人员过渡为参公管理,那么领导是不能随便调整的。可向人事部门反映情况。

geren de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改变组织决定,

参公 本来就是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