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之间的房产纠纷 希望专业人士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22:00:15
房子是96年康居工程时候的,当时我家向奶奶家借钱买下的此房,后因小叔叔想买此房,将此房以优惠价格15万元(市场价为23万)卖给了小叔叔,奶奶家的借款由小叔叔还清。在07年由于小叔叔说孩子要上户口,就把房产过了户(当时没有想到他会卖出)。今年得知小叔叔已经将房子以85万出售,但是出售前并为告知我家。
我想问问 出售所得的85w中是否应该有我家的一部分
他们这样做对吗? 有没有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是什么?
谢谢!希望专业人士能作答!
以前开家庭会的时候 说过不让他卖房的 大家都知道。 但是并没有书面的正式文件 ,当时在房管所把房子过户时还写了个赠与的条

呃,不知道你说85W里面有一部分是属于你们家的依据是什么。

从你们的叙述中,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你小叔叔已经通过支付15万元钱获得了该房子的所有权,而且还把房产过了户,也就是说房产证是属于你小叔叔的,你们已经对该房子没有了任何权利。

那么基于此,你小叔叔完全有权利自由处分其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不需要通知你们,也不知道分给你们任何利益。

当然,不知道你们之间是否有什么协议,对他的权利进行限制,或者你们当地的康居工程有其他规定,限制权利。

否则,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小叔叔拥有对该房产的完全所有权,有权对房产进行处分,而你们已经出售了房产并办理了房产转移,对该房产也就没有了任何权利。除非你们之间有其他约定。

你家已没有任何的权利,你叔叔出卖该房无需经过你家的统一,该房屋的物权已发生了变动,参考物权法

首先,你家已将房子卖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对方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对自己的财产当然享有处分的权利,卖出行为并无不妥。

最后,由于从你的叙述中可能得到的信息不够,如果您没能解惑,可以进我

的博客,里边有我电话和邮箱,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满意。

1以前便宜买下了,15万卖给你小叔。你家也知晓的吧。
2房子产证过到你小叔名下了吧。产权是你小叔1个人的了。
3如果你叔叔约定欠你们的钱没还清,那你们只拥有这部分债权(当然他不还可以主张利息)
4升值和你没什么关系。但可以和小叔协商,毕竟他当时少花了8万,现在又伸了。他不肯没办法的。
5他这么做,没错~

房屋已经过户 房子就属于你叔叔所有 你家已对房子没有什么权利

首先你已经将房子的所有权和户口都转了给你小叔叔,从法律上来讲,无论你小叔叔将房子如何使用都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你所说的85万是完全没你的份。不过既然你小叔叔肯告诉你家,就应该表示他应该不想完全自己拿全部的钱,你可以同你小叔叔谈一谈应该有办法的。法律不代表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