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过户时遗产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1:21:16
我于2007年8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屋 一次性付清房款10万元,合同书上证明过户税费由买方承担,但卖方迟迟不肯过户,今年才勉强同意,过户时我发现卖方的房子是继承而来而且没有付清遗产税就卖给了我,卖方说必须我承担遗产税他才给过户,这有道理么?已经过了两年的诉讼期,我还可以起诉么》如不能我该怎么办???紧急求救,好心人,谢谢您的帮助了!!!
我所有的财富值~跪求解决方法!!!谢谢谢谢……

我国没有开征遗产税!
如果卖方只有继承公证书,那要先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缴纳1%个人所得税和0.05%印花税。
然后再过户给你,税负是:
1%契税(90平米以上的1.5%)和0.1%印花税以及1%个人所得税。
此外是小额的评估费和手续费等。

现在二手房交易 房产证 满两年就免交易税了。遗产税这块他必须付清了才能进行交易的,如果他一定要求让你付就看你自己了。如果你不想付你可以要求他全额退款,并且可按已付房款(也就是10万)当时的定期银行利息提出要求他赔偿。

现在我国还没有遗产税呀。

当时你们没签合同吗?一切以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