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1:25:03
我有一朋友,现已70多岁,系退休职工,其妻两年前病故。有四个子女,均已成家。最近他相中了一位50多岁的女人,也有四个子女,也想再婚,女方的子女无异议。但男方的儿女却认为,父亲想再婚,是其应有的权利。但其在单位的福利房已出售,售价几万元,由其父处置。目前在其子女家轮住。老人每月退休金仅1200元左右。其子女不愿负担后母,也不愿后母来家住。这从法律上讲,有无违背,从道义上讲,是否属错。

与法与理都属错。

陈旧的思想观念将被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取代!人只有适应这样的社会!绝对不可能被社会所适应!从人的本质上看!“老伴”指老来有个伴!以人为本嘛~~建议从孝顺的角度上考虑问题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