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2:16:05
一块土地,房地产开发商在购入后盖了商品房,商品房卖给了众多购房者,那么,这块土地的使用权究竟归谁?
如果以后遭遇征地、拆迁等问题,那么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会被如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
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二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1、据此,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其地上房屋的全体业主所有。
2、如果以后遭遇征地、拆迁等问题,那么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将与房屋本身一起,按各房屋分摊到的土地面积及剩余使用年限,经评估后一并补偿。

目前购买商品房如果是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一切手续属于正规的,那么你所购得的商品房就应该可以办理房产证,比如现在重庆的房产证就是两证合一(房产证和土地证),这就说明了你具有你那套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当然对于这块土地你也只有相应的使用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