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请大家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4:09:30
我现有一套房子在结婚时候买的,男方出了3万,女方出了2万,结婚时间2001年,房子是买的二手房,但房子发票时间是在1998前,房管证也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如果男方出具银行取款的3万元现金证明是取了3万元钱的,这房子该归谁
没小孩 ,男女双方收入一样
有没有专业人士帮帮我啊!!

还是归你的咯 他出具的那个证明,只能说明他当时取过三万块钱,不能证明是具体用在什么地方的,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完全可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啊。

如果没有孩子,只是财产分割,要一人一半////

属于婚后财产,一人一半

女方

一人一半吧

不论男方出不出这个证明,你们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有的,将来进行财产分配时双方都有份,只是多少的问题。比如说,你完全可以向法庭提出多分的主张,原因吗很简单,就由以你没有生活来源为由即可,当然必须是真实的,而且即便多分也只是适当的多分,法庭是不会支持任何一方过分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