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欠款未还,财务未及时跟进,财务人员要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1:13:34
公司有一员工因公事借款一笔,报销时因款项不够,请求后期再还,后因公司装修等原因放假,财务人员也就忘记跟进了(公司借款还款相当频繁,人员也多),后来款一直未扣,季末清账时发现有款项未还(前后也就三个月),要求清账,但此人却以时间过长,记不得了(他日常报销也很频繁),甚至连原来要求后期再还的事也说不记得有此事了,由于此人和老总关系密切,向老总申诉,想问一下,在这件事中,财务人员负有什么责任,也请指点一下,应该怎样跟老总沟通?
有借据,本人也确认借款,只是因为时间长了,自己认为自己已经还清了,也不肯和财务对账来明确,只是去找老总申诉。本人认为是想拉垫背的
比较郁闷,对方现在以财务没有提醒,导致自己欠款没有还,而且款项去向因时间已经两个多月,自己已经记不清了为理由,有不想还的表示,公司里这种想法的不少,以为没人问,这钱就不用还了,没想到最后还得还,没少打嘴仗,公司财务制度不很全,一切以业务为龙头,财务每天收付非常频繁而且零散。求大侠给些陈述,以便打嘴仗时使用。

这件事一定不能妥协,财务帐是有依据的,反倒是借款人没有凭据,只是凭印像,另外财务帐的平衡是两个人以上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借款人不能说记不清了就不还款。

找借据,如果没有借据,老总也不批做营业外支出的话,短款财务人员赔付添补。
什么也不用怕,只有一句话“用证据说话”,跟这样的人没多余的话,实在不给凭借据从工资里扣除。

有借据怕什么,还款时要另外打收据,到法院他也理亏,一定要他还。

有借据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