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00:25
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师您好:
我有件事情想要咨询大家。我有位朋友,她与她丈夫结婚有一年半多的时间了。但是两人却因她丈夫生理上面的问题一直没有正常的性生活。(她本人至今为止还是处女。)其间她曾经多次要求丈夫就医检查,但其丈夫都以不同名义拒绝。今年年初因为一个小插曲让我朋友知道了自已丈夫明知自已生理上面有问题还去外面找别的女人的事情。这一事让我朋友很气愤,当时就想要提出离婚。可是由于其丈夫及其公公苦苦哀求所以放弃了想要立刻离婚的想法。之后,我朋友还不厌其烦的带着丈夫四处求医,可其丈夫既不配合就医也不配合治疗。到今年10月份居然单方面提出离婚的要求。理由就是两个字烦了。现在我朋友她们所居住的房子房主是她以公公的名义贷款买的。所以房主名字是她公公的。我想要跟您咨询一下如果离婚,我朋友是否有权力向其丈夫提出有所补偿?

综你所述情形答复如下:
一\生理疾病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过错,因此无法获得赔偿.
二\房产属于其公公所有,无争议.但其如能举证该房产的还款系在夫妻存续期间由夫或妻或夫妻共同收入偿还,其在离婚时可获得房产的部分利益.
三\其公公如约定该房产系赠予给其夫妻所有,或在婚内约定赠予夫,未明确是单独赠予的,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另外,其还可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据此条款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哎呀。离就离了。。。。何必呢。

可以让你朋友找到你朋友老公的出轨的证据
但是必须采取正当的手段
这样能够收到法律的保护
在离婚判决的时候
法院会根据哪个是过错方
而对另一方判决对一点的财产

这样的情况是可以提出赔偿的,但需要通过法院。并且女方要提供自己还是处女和男方生理有病的证明才行。

好事啊,总比被搞了,又离强得多啊。。。

不过你这个女朋友是不是太恐龙了,连上都没(敢)上,竟然还是VIRG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