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裁与起诉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4:41:51
合同双方经过仲裁解决争端后,乙方认为不合理。乙方是否可以针对争端再向法院起诉?
仲裁是一裁终局制,是不是仲裁后就不可以向法院起诉了?

被申请人如果认为仲裁不公,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
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
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涉外合同都会规定,发生争议则在第三地仲裁。仲裁后,是不能起诉法院的

经济仲裁后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起诉了法院也会依法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