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私人老板签合同(新劳动法有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12:17
我在这个单位(私企)工作10年到现在了(既没合同也没保险),今年老板要和我们签合同,可 以前在这工作工龄的就不算了,所以我们都不想签,可不签就不给交保险,我想请问如果在这样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这10年的工龄该如何算?如果我签这个合同,我的工资是按现在的工资算的吗?不签的话又有什么赔偿? *谢谢各位高人!!***

你可以签合同,因为签合同并不能否定你前面的工龄。只要你有证明前面工龄的证据,比如工资条,发工资的银行转账记录等。

你好:

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给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的规定,你现在与单位形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补交10年的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拒绝签订,并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87条的规定,支付给你双倍的经济赔偿金,以十年为标准的话,为20个月。

这主要看你想要怎么做~

劳动合同法是去年1月份就颁布了,按照法律部规定,如果你们公司今年还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算是跟这个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了。但是,如果是企业去年以内已经将合同那给你签,但你拒绝的话,可能到时你会吃亏。

一、如果你们没有签合同,就不交保险的话,这一条可以去劳动社保那里投诉。

二、至于你的工龄是从你进公司的那一天起算的,不过赔偿金呢,2008年1月前的工龄按《劳动法》计算,2008年1月后的按《劳动合同法》计算。有些企业是以买断工龄的方法解决08年以前的工龄问题的,就是一次过先赔偿以前的工龄,然后一笔购销,工龄从08年开始算。这种企业其实是想规避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不想你们有金饭碗。

三、如果你签这个合同,当然是按现在你的实际工资算,你要跟企业协商好这个问题。不过提醒你,要小心企业以基本工资和什么津贴之类的忽悠你,这样的话,你被辞退想要拿补偿金时,很可能企业只是以你的基本工资算,很多人基本工资才几百块,其他都放在津贴里,那你就亏了~

四、不签的话你可以到劳动局申诉,但是具体要看你们当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