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请进…急急急,可以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7:16:50
我朋友(女)因为她丈夫好赌,曾经欠下很多债,改好好,经过他们努力,债还清了,有点积蓄后回家贷了三万做生意,但没过多久,又开始赌,而且比以前严重,生意垮了,又借了朋友大概六万,加上贷款大约九万,我朋友想和他离婚,请问这样的情怳他们之间的债务问题法院一般会怎样判(他借朋友钱没用借条,就是这个一千,那个八百,)仔细点,加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根据你所述情形结合上述条款,在你朋友能举证的情况可认定全部或部分债务为一方所有.

非为共同生活所用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由借款人单独偿还。

共同债务,平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