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方面的劳动法方面的说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4:54:38
一般来说。辞职前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请辞。这里有个盲点。是提交了开始算起,还是提交了还要上级签名后才开始计算一个月的呢?

劳动法方法有这方法的规定吗?如果有是具体第几章第几节?高分答谢。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关于提前一个月通知而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再法条上仅仅规定了提前三十日即可,并未附加任何限制条件,因此,并不是“提交了还要上级签名后才开始计算一个月”。现实中,你只要能够证明你已经提交 了辞职信就可以,这个证明可以是人证,可以是单位的回执,可以是单位上级的签字,也可以是通过邮政快递时的快递回执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按你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算起。只要你提前30天向单位提交了书面申请就属于你履行了提前申请义务,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可以载30天内做工作调整。

“济南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