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7:25:54
中国人民宪法和民族自治法规定,中国民族区域资质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民族区域自治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自治地方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行使各种自治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有不适合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可以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可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自行培养各级干部、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企业、事业单位要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制定本地方的经济建设方针、政策和计划;合理调整生产关系,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使用;自主安排本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开放边境贸易,在外汇留成等方面享受国家优待;自主安排地方财政收支,确定各项开支标准;实行减税或免税;决定本地方教育规则、学校设置、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自主发展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民族传统医药,开展民族体育活动等。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50多年来,对维护国家统一,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保障少数民族的各项基本权利,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其基本内容为:
(1)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
(2)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聚居的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
(3)聚居的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的主体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的前提是国家的统一性和中央的统一领导。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1、民族立法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