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搬迁卖地皮,租赁户合同没有到期,厂方应该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1:01:25
甲方(厂方):污染企业,政府要求搬出市区,将地皮卖给市地皮存储中心.(甲方拆迁不属于政府行为,只是搬离市区).
乙方(租赁户):租赁甲方(厂方)的房屋合同未到期,甲方应该怎样赔偿乙方的损失和合同没有到期的损失,损失应当如何计算.
对此问题,有哪些法律条款解答.

有追加分.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甲要拆迁则由甲承担违约责任。乙所有由甲的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一概由甲承担,具体数额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由乙提供相关材料要求足额赔偿,另外,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赔偿条款也可作为赔偿依据,比如租金双倍返还等等。

属于违约行为,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了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应当赔偿乙方实际遭受的损失.装修费用,重新租赁房屋产生的额外费用,停业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