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律解决能赔多少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3:09:18
对方无故把我腿砍伤,左后腿缝七针,不够成轻伤,休息了24天,医药费交通费花了一千多点,加务工费,营养费对方愿调解同意总共赔偿三千,但我要求赔偿精神补偿费,对方不同意,我怎么办才好?打官司能支持吗?
支刀砍人,没砍成轻伤以上,算犯什么罪 ,能拘留吗?另外打官司去哪里起诉.?

没有构成轻伤就不构成犯罪,也就说是对方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对方无故将你砍伤肯定构成民事侵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应该会得到支持的,关键是赔偿的数额。根据你的情况,法院会支持的应该只是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赔偿金额不会太高。只是腿被砍伤,通常评不上伤残等级,所以对方不用赔偿残疾赔偿金,同时未构成伤残法院一般也不会判精神损害赔偿金。
考虑到打官司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以及胜诉后判决的执行问题,建议你还是和对方协商解决吧!

人身伤害是无法请求精神赔偿的。
赔偿金额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

这需要在你出院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应当赔偿你多少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即是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另行再要求精神补偿费。

不要注重精神损害赔偿,不会很多的,基本忽略了。

打官司当然是可行的,但法院不会支持太多,也没那必要,要是对方能给点就协调一下算了。打官司太耗神,像你这情况不划算。

你好,对于你这个问题,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也不会支持,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对方要承担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等住院费用和必要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