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合同的逾期利息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30:29
原、被告之间口头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货物,被告支付货款。但是没有约定被告支付货款的期限,也没有约定任何利息和违约责任。
原告依约提供货物后 ,被告始终未予给付。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上有没有关于货物买卖合同的逾期利息的相关规定?
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吗?

原、被告之间的口头买卖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其应向原告支付货款。因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约定支付利息,如原告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主张,那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这个问题你最好去律师事务所商谈,因为这里的人回答你的都是片面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