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买卖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9:57:15
我于2006年7月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买卖合同,约定07年年底交房,开发商违约金0.02%每日。
可最近开发商让我们去和他们再次签订房管局制定的制式合同,合同内容改为08年6月交房,开发商违约金0.01%每日。
请问这种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第一份合同是开发商自己印制的。
当时说房子好了土地局才给正式的制式合同,现在让去换合同,结果2份不一样,差距很大。

呵呵,一般都是开发商自己印制的.没有什么土地局才给正式的制式合同!我想房开商是要收回你手上第一份购房合同,换一份修改过的合同,这是借口而已
你可以拿手上的合同看一下,大概是16页吧,在签定合同的30日内要拿到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
坚绝没换合同!!

你和开发商签定的第一份合同不是由土地局统一印制的版式合同吗?如果是,那你可以拒绝签定第二份合同,而且两份合同有明显的差别...属于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