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司法解释规定村委会可以作为原被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0:22:52
有没有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表明村民委员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主体的?村民委员会能作为原告或者被告吗?
请例出相关资料,谢谢
一,我国最早的村委会做被告是2003年,结果失败:
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乡施尧村因未依法公布村务、财务和分配征地补偿费的行为而被村民告上法庭.村委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布村务、财务并非行政职责,而对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则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权利的重要内容之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土地管理法关于村委会依法管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规定并不构成行政授权,故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范畴,因而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参考资料:首例村委会作为行政被告案"流产"[N].法制日报,2003-06-15.
二,但是,在法院法官的法理讨论中,多数法官认为可以作为被告。
参考资料:第22期“法官论坛”——以村委会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审理问题探讨
http://dy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8552
由于没有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确认村委会的诉讼地位,以此,只能从法理上进行推理:
1.从法律条文来看,行政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可以对之提起行政诉讼。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给村委会的定义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村委会只有在执行行政机关授权的行为时,其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的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2.从社会现实来看,当选村委会的成员既是政治荣誉,又有经济利益,在村民心中是上级机关的意思执行者,也是村里的父母官。村委会管理着村里的大小事务,与村民们事实上不平等。因此,从现实来看,不适合作为民事诉讼来受理。另外,村委会的行为很难区分其是否有授权,不利于司法实践操作。
3.从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来看,人民大学的杨建顺教授讲过“当法律的解释有利于权力救济时可以做扩张的解释,当不利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