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互换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4:16:30
现在我爸要把4平方的地卖给邻居,希望邻居给我们家40几个平方的自留地和10000的钱,这样的买卖是否会被控诉成敲诈或其他罪名?
这4个平方的土地是我爸从别人那买的,当时买这4平方的土地时没有签订任何字面协议双方只是口头述说,然后我们家给了对方 20几个平方的自留地和1000的钱。
如果要触及法律,如何规避这些问题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说明:流转形式中的“转让”相当于买卖。你自己根据上述规定去规避问题吧。

土地的交易是不能私下进行的,只有国土部门才能进行土地的交易,农村的话在同村内是可以进行宅基地交易的,你们私下交易如果管的不严的话可能都没什么事,但就怕被国土部门查到,那就是要处罚的
另外如果你们私下交易后土地被征用了,土地补偿的钱是分不到你头上的,那块地当初按照政策是分给谁的钱照样是他的
现在惟一的作法我觉得还是是采用租对方的土地,并将租用合同签定,至于钱那些照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的啊,这样就不会违法,国土部门查到的话也没法处罚你们,但如果涉及到以后征地补偿问题的话,还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以后就算出现矛盾还可以凭合同解决,签定合同时最好找村干部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