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这样的情况下离婚,孩子和房子如何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56:05
??各位达人,现请教一下问题,还请明白的人给点建议。

我朋友准备提出与她老公离婚,现况如下:
1 两人有个超过10岁的儿子。
2 两人名下有一房,房产证上为男方名,为两人结婚后共同购买,无贷款。
3 两人感情长期不合,朋友老公生性多疑,频频干涉她与社会人群正常接触,并对她有过殴打行为。
4 如果两人离婚,两人都想要争取儿子和房子。

我想问一下,现在的情况对男方还是女方有利,如果两人谈不妥,法院会怎么判?

另外:“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这个男人已经很强势地向我朋友表明,小孩她休想得到。现小孩已满10岁,平时非常畏惧他父亲,如果遵照他的个人意愿,他很可能会选择跟随父亲。这种情况下,还有其他办法争取到孩子吗?

如果孩子最后判给父亲,法院会把房子一并判给父亲吗?如果最后这么判,我朋友在房产方面能得到多少赔偿?

非常感谢!

1、可以先和他协议离婚,不管是儿子还是财产,都可以协商如何处理,协商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写下离婚协议后,两人一起到一方常住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登记、领离婚证。
  如果协议不成的,只能由她到法院起诉离婚了。

  2、“现在的情况对男方还是女方有利,如果两人谈不妥,法院会怎么判?”:
  (1)无所谓有利还是无利:双方都没有《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的可以在离婚时索要赔偿的过错,男方的过错如果仅是多疑也不能作为离婚时可以要求少分财产的理由;但如果你朋友有证据证明他经常打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可以在离婚时向他索要赔偿(包括因被打而受到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还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偶尔一次的夫妻吵架而相互动手的,不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2)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时:不能证明有家庭暴力的,财产平分;孩子归抚养条件较好的方、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至18周岁。

  3、孩子:
  (1)看她和他谁的抚养条件更好一些,就可能判归谁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条件,由法官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收入水平、身体健康情况、能给孩子的教育条件、孩子平时与哪一方及亲属更亲近等综合确定。
  (2)已经满10岁的孩子:确定抚养权时,法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孩子自己愿意跟谁很重要。

  4、财产:
  (1)房子: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确定产权归一方时,得到房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一半房款。
  (2)其他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仍然归一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3)孩子归谁抚养,可能对房子给谁有影响。另外,另一方离婚后无住房的,属于生活困难,有房的一方可能被请求给予照顾,照顾的方式可能是补偿部分房租或是让另一方在原房子中居住半年或几个月。

  5、建议:
  (1)尽量协商解决、争取协议离婚,因为时间短、办理快,对双方和孩子的伤害都最小。
  (2)如果是诉讼解决,尽量找到他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争取离婚时可以要求财产赔偿和精神赔偿,证据可以是被打时邻居或亲友的证言、居委会或妇联的证明、报警后派出所的笔录等。

1.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2.拿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