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免除农业税是什么时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22:59:39
如题。

中国全面免除农业税时间是2006年1月1日。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6号主席令,宣布全面取消农业税。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农业税起源于春秋时期,是封建制国家财政收入的主体,但到了工业时代,农业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小。
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意味着在中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直接惠及9亿农民,同时还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是中国农村体制改革的一个里程碑。

2004年,党中央通过“一号文件”的形式,突然宣布农村新政策:用五年的时间逐步取消农业税,取消烟叶以外的农林特产税,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实施直接补贴政策,逐步扩大对农民的补贴范围。
2006年,提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了农业税。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
因此,我国从2006年1月1日起全面免除农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