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的营业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0:49:04
房地产公司把土地承包给建筑公司盖楼 每月给工程款给施工队 但是其中水泥这块还是房地产公司购买再发放给施工队 买多少发放多少 增值税发票直接开到房地产公司 这样的话 营业税怎么处理 账面应该怎么处理?
这个水泥我做到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里了 然后代建筑公司缴纳营业税

然后跟建筑公司结算的时候 我账务要怎么处理呢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提供的水泥价款应当合并到建筑公司的营业额中开具营业税发票,而再交由你公司作为建筑成本入账。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你公司所代扣缴的营业税等税费不能作为你公司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如不嫌麻烦,建议你从发票上重新处理一下:
1、将水泥发票退回,重新以建筑公司的名义开具,并交由建筑公司,作为成本以抵减所得额;
2、由建筑公司开具包含水泥价款在内的建筑业发票,而水泥价款部分涉及的税款,按规定应由建筑公司缴纳,你应与其协商;
3、如税款非要你公司负责,你应将其以“其他应缴款”科目分开核算,并在企业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予以剔除。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因此,对于施工方来说,其计税营业额应当包括贵公司(建设方)提供的水泥价款在内。
依据此细则理解,贵公司应当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施工队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缴税费-代扣代缴税款

除水泥成本外的结算额计入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并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
借: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营业税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
付款时,除水泥成本外的结算额减去合计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及附加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你公司应该对水泥增收增值税销项税额
因为水泥构成了建筑工程的一部分,所以水泥又是要征收营业税的,房地产公司在销售水泥给施工队时应该代收代缴消费税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