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符合法律程序吗.? 他们是不是给法官送礼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25:55
刚去完法院,庭前谈话完,调解不成说是通知等下礼拜开庭.
但是刚才谈话的时候,法官只找原告单独谈了小半个钟头,
找我都没谈,由于是民事案件的债务纠纷,原告的当事人都没去,委托代理人,还是他妈.
最后我问法官能不能单独谈谈,法官给我来句,你要还他6000.就谈,不还就等着开庭,

请问这样符合程序吗.? 是不是他们家给法官送礼了.?
6500标的。

没有违反程序.
调解必须双方自愿,原告与法官交流后如果提出要还6000元,才可调解,而你不愿意,法官当然可以不再与你交流而直接开庭.如果你还想和原告达成调解,你可自行与原告协商,在判决前达成一致即可.
委托代理人如果是全权代理,是可以处理有关调解事宜的,而至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法院一般不予以考虑.
民间债务纠纷一般事实关系清楚,法律明确,法官不可能为了区区一点小钱而冒大不韪的.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不管多少票,你欠人家钱要还这不管在法律上还是情理上是必须的,法官只是作一个调解而已,你如果硬不还那就只有等着开庭到时候输了还要多支付这场官司的诉讼费。

法官这属于正常的调解,你属于被告欠对方的钱不还钱那等着开庭是自然的。

程序虽独立,但往往实践中与案件实体内容有关。
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法官的言行并无不妥。

这是法官主持的调解,你说的情况是不违法的,可能是法官态度存在问题。

案子多大的标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如果案子简单,债权债务关系很明确,确实你是欠对方的钱,那就不会送礼的问题

按你说的情况,符合法律程序,因为已经调节过了,没调节成,只能等着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