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劳动仲裁,请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4:22:51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做销售,但由于今年销售订单太少,公司在09年6月想开除我,但公司又不想给我赔偿,让我主动辞职,我不同意,现在过了10月1日给我转岗做工程员。但之前一直给我发着基本工资,但以各种理由不给我奖金,现在我想仲裁离开这个公司,去仲裁能成功吗?请大侠指点一下 !(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到11年的7月,我已经在这个公司4年多了,而且劳动合同上明确注明:公司不支付收入,我有权终止合同并得到补偿),我现在仲裁并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
7月之后领导让我等工作安排的消息,我也没为该公司工作 !!!这样也可以的吗?

能啊,你合同上有约定工资岗位吧

对方违反劳动合同在先,你可以终止合同并得到补偿

具体如下:
1、补齐工资(奖金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并要求一定的赔偿金
2、相当于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以上基于你提供的初步材料判断,具体如何需要仲裁员判断

有利有弊,
你的合同上有岗位,如果公司不能充分证明调动你的理由是合理的,经过协商的,对你有利
但是,你从7月之后就待岗,如果你有证据是单位让你这样做的,好些,
防止单位说你旷工。

仲裁能不能成功,跟事实,证据,还有具体操作,和其他一些原因有关系,谁也不敢给你打保票。
建议不要辞职,可以以单位不交社保,不足额支付工资等等原因提出解除合同。

你提出解除合同的话,就拿不到双倍赔偿了。

仲裁可以,但证据要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