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付多少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07:58
事情具体情况对于与我因为某些事情不和而打起来了
起初我没还手一直让对方打了5-6分钟左右,后见对方拿出了铁的手扣来打我
我还手了``结果对方被我打的骨折了。对方可能是轻伤。我需要付怎样的法律责任? 请各位懂法的朋友帮帮忙

依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你应该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和赔偿对方损失的民事责任。对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应该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如果你有伤,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轻伤是可以调解了,依法调解后,你们双方将不再承担刑事和治安行政责任了。

像这种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互殴”。认定互殴就不再考虑正当防卫了。也就是可能要承担“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具体要看伤势程度,是否构成轻伤以上

需赔偿对方的医药费

如果你激怒对方,他才打你,那就是防卫挑拨。要当成故意伤害处理。如果只是争论,你没有伤害对方的意思。而对方却来打你,你躲让告饶不行,采取正当防卫则不用承担责任。
如果一开始你们就是双方互有殴斗,那就是互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