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因无居住房,一直居住娘家,户口是否可以迁回娘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9:31:51

你无合法固定住房,离婚后实际与父母共同居住6个月以上的可酌情照顾申请。你可持:申请报告、社区(村)意见、户口薄、无房证明、身份证、离婚证书以及协议书、离婚后未再婚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建房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前去办理。

具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已离婚的子女,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确与父母居住生活,经户主同意,可以不受父母的其他子女户籍均不在该城市市区、县(市)范围内的限制,办理随父母落户。

根据《福建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第九十一条
父母户籍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子女户籍均不在该设区市市区、县(市)范围内的,可以申请1名子女以及该子女的配偶和未达法定婚龄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已离婚的子女,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确与父母居住生活,经户主同意,可以不受父母的其他子女户籍均不在该城市市区、县(市)范围内的限制,办理随父母落户。

当然可以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