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工资与城市最低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3:03:56
我在一家酒店做服务员,招聘的时候说明是1500工资(扣除两金之后是1200),经过一个月的培训,发了工资480元。现在酒店已经开始营业,我们也正常上班,但是由于酒店还有个别地方没有装潢好,对外宣称没有正式营业,也不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只支付600元工资,算作试用工资,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850元,这样做是不是违法呢?
如果酒店负责人说,另外的600元工资是作为押金扣压在酒店的,又是否违法呢?
这家酒店是属于市政府民政局旗下的,我们老百姓该怎么解决?

向当地劳动监督部门咨询后并请他们给予督促解决就行了。

因为每个地方的最低工资都不一样,这个你要在当地打听!
而你们酒店把工资当押金扣,是违法的,是对员工的不负责任!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协调解决。不过这种方法玩玩不好使,所以,你应该向酒店方说明情况,不行的话,就把工资要回来,不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