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房可以随意提升租金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3:24:53
本人母亲承租着某公司的住房,原租金是3块多1平房,最近该公司单方面忽然一纸“通知”要将租金升至17元/平方。

我们家是原业主,1980年当时该公司征地拆迁,爷爷就将一栋平房卖勒给它们,并签订合约说本家人将租用建成之后的住房,租金标准参照该单位职工标准。

现在租用人是我母亲,她已退休。我们当然反对该公司提租,然而该公司声称说不同意升租的就要通过法律途径统统把我们清出去。

现在的问题是:
(1)它们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有否政府方面的指导文件支持??
(2)如果诉诸公堂,估计它们会有什么起诉我们的依据??
(3)如果它们一旦起诉我们,我们的胜算有多少??
(4)还有什么非法律的手段能够支持我们反对提租,使它们不再骚扰??就是一些“和蟹”的方法,请各位达人支招!
(5)据我粗略所知,广州这一类型的单位公房还有很多,普遍都是2、3块钱一平房的租金,有没有相关的纠纷的资料,也请达人们提供一下参考!

题外话:我们租用单位公房的,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现今亚运在即,该公司依然不顾和谐,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兴风作浪,实属可恶至极!!
问题比较多,还请各位高人不吝赐教,以解燃眉之急!!万分感谢!!

如果没有签租赁合同,问题的关键就是该单位员工的租房租金到底是多少?如果是3元/平方米,那么你们可以按照当初买卖房屋的附属合同约定租金,依然按照3元/平方米的价格承租。如果不是,那么按照单位公布的17元/平方米的价格承租,像这种不限时间房屋出租,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过需要给承租人一定的准备时间。

如果签订了租赁合同,那么按照合同上约定的价格支付租金。单位不能擅自更改租金。

这种事情找律师,别在网上讨论了。看不到合同文本,只能提供大致的猜测,没有实际意义的。

一下子提得太多啦 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