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23:34
有处老房子在小区里面,隔壁邻居在五年前在走道里占用了公共面积,将我家对着走道的窗户封死了(这点我当年也是糊涂,没有阻止)。现在五年过去了,我想要求恢复原状,但不知道五年是不是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这种民事侵权行为只要继续存续就不存在时效问题,关键是物权的主张。你要提出能够证明你邻居占用的是公共地方,影响了你家的采光权。在法律上,侵权行为继续,应以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算。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的邻居恢复原状。
此外,建议这类事情通过协商解决,更具性价比,毕竟是邻居,再吵再闹,彼此也不会搬家的,以和为贵,当然,自己的权益一定要维护。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至今已过五年,超过了对该诉求二年时效的规定.
但如你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所规定的情形除外,该条款为: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侵权处于持续状态
没过时效

侵权行为持续,且恢复原状是物权请求权,不会有时效之说

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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