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过了没签正式合同的裁员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41:54
我是8月9号跟公司签试用期协议的,到10月9号转正,但是这个公司2号到8号不放假,9~13号放假,我2~8号都请假了,他说我的试用期要延长到今天17号,并且让我今天调岗,不调岗就离职。这种情况我咨询过12333,说试用期约定的,且请假已批准是不可以更改的。他也没有提前通知我,就说试用期协议上说提前一周通知,现在没有提前通知,补给我一周的工资。有谁知道这个合理吗?而且我试用期签订的是试用期协议,这个算不算劳动合同?他也没有给我一式两份。

广东胡律师:

协议上面有规定提前一周通知的话,单位没有按协议规定,你是可以要求的;

试用期协议属于你的劳动合同。

过试用期不签合同是要支付两倍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