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急急急,先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0:11:25
我一个朋友在北京开了一家家装设计公司,规模不是太大,注册资金是五十万,因他没有跟员工签劳务合同以及拖欠工资,被员工告了,罚了二十七万,他现在不想出这个罚款,想把这个老公司不要了,注销掉,重新开一家公司,和我合作,我想请问,他有逃避债务的嫌疑,那我和他合作投资新公司之后,以前老公司的债务会不会追及到新公司,他在新公司的股份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你那个朋友的行为肯定是逃避税务和债务的行为啊!一般来说,你和他合开公司后,他原来的债务与你无关,由他自己承担责任,但是你明知他有这些行为,还和他合作开公司,那么你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如果他没有足够的能力来清偿债务,那么他的股份会拿来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