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33:32
一天晚上,六人在外面喝酒,在回来的路上经过一饭店,因喝醉酒其中A.B打碎饭店玻璃,在走的过程中饭店厨师拿刀砍伤了C,然后逃跑,之后B.D打120送伤者去医院.在此同时A.E.F回宿舍找了约十几个人打伤了厨师,其中有人拿着刀和棍子,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双方伤者均构成重伤.
六人分别应如何处理??急急急!!!!!!!!!!!!!!!!!!!
如果赔偿医药费双方各负什么责任?六个人各承担多少?

那要看伤害的情况怎么样子,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话那么是故意伤害罪。
否则就是民事侵权要求赔偿损失,这应该属于共同侵犯,六个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没有动手的除外。

应该A的责任大点,其次是B,其他的就无所谓了.

责任其实很明确,AB打碎饭店玻璃,理应由他们二人负责赔偿。
厨师打伤C,那是厨师的责任,负责医药费,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可以报警,或是直接提起自诉,涉嫌故意伤害罪。
AEF召集人打伤厨师,也同样涉嫌故意伤害,依法应受法律制裁。其中,AEF是主犯,应丛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