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6:11:25
在2007年4月6日给我打的欠条,注明2008年12月30日还清,可至今没有还。请问我的这欠条还在诉讼期之内吗?

在诉讼时效内。

诉讼时效是从约定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2年。2年内提起诉讼都可以胜诉的,但超过2年的,虽然还可以继续追讨,但已经不能通过诉讼途径饿了。

在诉讼时效之内,诉讼时效是2年,从2008年12月30日开始算到2010年12月30日。
你只要在这期间要求对方偿还、起诉或者对方承认债务这三种情况,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也就是说,以这三个行为为分界点,前面进行的时间不算了,从这三个行为开始重新算2年时间。

从应当还清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两年

注明2008年12月30日 到期后 2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