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十年前一张无还款期限欠条诉讼时效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5:21:05
父亲曾94年的一天向朋友写过一张欠条,现金700元,无还款期限。他还了但当时未要回欠条撕毁。
如今双方关系闹僵了,对方将这张欠条拿来追赃。请问1、这张欠条是否已经没有诉讼时效?2.没有诉讼时效的欠条,法院是否会受理(因为老家是小镇,当地法院可能希望接收案件)3.在这12年期间,对方曾先后两次给我父亲一笔款,但都未将这张欠条的钱扣除,是否能证明对方此时已承认欠条债务清算的关系?4。如果打官司,可能的结果如何? 谢谢!!

没有还款日期欠条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两年内,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1、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没有明确履行期限的合同(你的案件属借款合同),权利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因此,如果权利人一直未主张的,可以适用民法通则中最长的诉讼时效,即20年时效.该案没有过诉讼时效.
2、因为适用最长的诉讼时效,因此法院可以受理该案。
3、对方的给款与这张欠条无法律上的直接联系。
4、如果诉讼,只能找证人来证实该款项已还但未撕毁欠条,否则将可能会因为无证据证明已还款而败诉。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权利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从本案中可以看出:1'本案未过诉讼时效;2'法院应当受理此案;3'对方曾两次给过你父亲钱,但不能证明你父亲与他之间就不存在债务关系;4'除非有证据证明你父亲已还了该款,否则官司打起来,一个字,输!

适用20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你最好现在就起诉,以保障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