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应该归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1:41:04
求助!!急!!
我是福建永定县的,双永高速从我家自留山地过,我家只得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但土地补偿却被村里提留去了,这样做合理吗?我们有说里的地方吗?急!!

土地补偿款是补偿给土地所有权人的,

第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集体经济组织,包括镇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以及村民小组,所以,土地补偿款并不当然是属于农民,而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如果该自留山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为你们村,那么应该属于村里所有。

第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款的另一项功能是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因为土地是农民的最后保障,而且农民有家庭承包经营权,所以如果在土地被征收后,村里没有进行重新分配土地的话,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款支付给农民。

第三、依据双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在此期间被征收的,发包方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赔偿,而不是土地补偿金。

所以,我认为,土地补偿金并不是必然要支付给农民,而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土地补偿金的支付方法、以及分配方式等应经过村民大会的决议。

当然不合法。土地占用补偿是给利益受损的人的,自留山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使用权人(也就是你)所有,集体通常情况下只享受间接收益权。

你可以先跟村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拿着土地使用权证去法院起诉——如果你没有使用权证,只要有人证明这山上的植物是你种的,也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

土地补偿款当然应该由村集体所有 然后再根据你损失土地的多少分配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