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高手帮我回答!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6:34:10
某中学一学生陈某一次在上体育课时和同学李某相互玩耍嬉戏,影响了课堂纪律。体育老师高某上前严厉制止,但陈某不听劝,反与高某发生口角,且在大庭广众面前骂高某是“活狲精”。高某气愤之极,再加上近来工作、生活上不是很顺,情绪不佳,就朝陈某脸上猛抽一巴掌,又将陈某打翻在地,并在身上踢了两脚。陈某当即昏倒在地。后送医院,诊断为脾脏破裂,经抢救才脱离危险。但已严重损伤了陈某同学的身体,造成了后遗症。
这起伤害如何处理?

以故意伤人罪进行上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觉得法院会判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实坐牢不坐牢是其次 我觉得更多的是争取赔偿

这属于7到8级伤残````

学校赔,学校赔完可以向老师追偿;如果打官司,就把学校和老师都列为被告;其实直接协商,让老师赔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