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手帮忙--雇佣毁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4:30:37
我是2007年毕业,当时签署了5年的工作合同,毁约金2万。现在过了两年4个月,希望可以离开该公司,但是还需要交上2万的毁约金,请问现在的劳动法不是不用毁约金了吗?签署5年,还那么高的毁约金,合法吗?
上法庭的胜数有多少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变现,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就是有效地,5年期限2万元违约金也是正常的,《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这块也是有规定的:看你这情况只能是违反约定期限而已,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所以,如果单位在单位之外给予你培训的话,那么就这一块减去你已履行天数所占比率,就剩下的部分赔付给单位。
如果,单位没有在单位之外给过你培训,那么你便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有两种情形一是涉及培训,而是涉及保密!
1.设计培训是指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也不得超过服务器尚未履行部分缩影分摊的培训费用!
2.涉及保密的是指竞业限制的,与本案无关,不做讨论!

你们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违约金没有具体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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