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非因工死亡是否应该给与赔偿以及应赔偿什么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3:58:53
一名职工在家中被患有精神病的老婆打死了,现在向企业要求赔偿,企业应该给与赔偿吗?需要哪些赔偿?

1、对于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如果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有相应规定的,按照当地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执行。在没有地方性法规或者政策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2、195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至今仍然有效,按照其规定,非因工死亡待遇包括如下: 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了相关的社会保险,该以上待遇由劳动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办理社会保险,那么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了职工该方面的损失,因此,该赔偿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3、具体赔偿数额可参照该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死亡和企业没有直接关系,企业是不承担责任的。但出于道德应该会有些慰问金什么的。还要问清楚看看企业有没有替员工缴纳什么保险死亡可以领取保险金的。

广东胡律师:

非工伤企业要按下面给予一些赔偿: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2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到12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

该职工的死亡与企业没有直接关系,企业是没有赔偿义务的。

企业没有责任,不会赔偿。但会给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