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某单位除名不合法.给予撤销公告)的通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9:33:09
大意是某市一单位职工、在该单位工作约二十年后、某天上班时、不知下落、随后单位对其除名。可是从此再无该人音讯.
后来;法院对单位除名不合法.给予撤销公告)的通告.我曾在网上看到过、很想找到或类似文件、因亲友情况与它相似.请求帮助、也可将消息发给我。先谢谢了
单位说他走失,是因为未给任何人请假.(家人在千里外.找到单位,说人不知下落,叫等消息.数年后又去找时.单位己将其除名,)

这种人可真是不负责任啊,作为公民,怎么可以置别人的生死于不顾呢

劳动法上面找一找。

这几天忙着考试 刚好看了点法律。。

这种情况 可以上诉的。法院会受理的。

那就继续搜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