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样的信贷纠纷,我可以不理银行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8:34:36
一个同事,和我一起工作的。大家一起办信用卡时,他把我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工资证明拿走,在未通知我,而且我本人也未到场的情况下,仅用上述材料私自办理买车信贷业务,以我为担保人。办理业务时我本人并不知情,也未到场签字。除去上述材料外,所有办理时须填的合同、证明,都是他人代签。现在他贷款拖欠,所购买车辆也不知踪迹,银行找我,我是否必须承担责任?或者是必须配合银行来了解此次纠纷?
如果不配合的话,银行有权利诉诸法院,追究我的责任,要求我支付贷款么?或者说,银行诉诸法院,我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起诉银行么?本人不知情,不到场的情况下,别人拿点资料就写我担保了,我可以起诉银行程序有问题么?~

感激各位经济、法律的专家大大给我解答~~

你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同样不需要代为偿还贷款

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不是你本人签字属无效合同 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

但是你有义务证明那些合同不是你本人签的字 所以你要在某种程度上做出适当的配合

这件事追究起来银行的信贷员是有责任的 也就是说银行方面对这笔贷款是有过错的

不理睬的方式不可取,建议跟银行沟通,告诉他们你本人没有到场,签名也不是你本人的,让他们死心就行了;这种事情挺多的,确实不是你本人的话,银行只能自认倒霉,怪他们自己审核不严。

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不过你有义务配合银行以及法律部门的追查,并且明确告诉自己当时的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你对自己的资料保管不力也是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不能一切都归于银行,就算是银行起诉了到时候会验证指模和签名这是最关键的只要指模不是你的就可以脱掉干系,但是若真是你的而你却欺骗说不知情的话呵呵法律会有相关的惩罚的。

绝对可以,胜诉应该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