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小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7:51:59
如果未满合同期限,我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一个月内会被处理?还有关于合同里面违约金这一说法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那这份合同是否等同于作废? 大师傅来帮个忙,含糊的新手请别乱说啊,耽误前程啊。

您提前告知解除合同,是您的权利,具体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时间可以与单位协商确定,但不超过一个月。有关违约金,除非单位给您进行有偿培训,您只需支付合同未到期的培训费用,不需支付违约金。有关违约金的条款即使无效,并不代表整个合同无效。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一个月内如果没有给与答复,视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1、一般情况下,违约金是吓唬人的,也就是无效的(2种特殊情况除外)
2、一个月后合同自动解除

劳动合同法规定定立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辞职期间违反公司规定可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