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报警还是通过诉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4:25:27
2008年9月23日,李编造买房理由,向本人借款16000.00元整,约定2008年10月13日还款,有出具的借条为证。借款后,李即刻消失,至今不接本人电话!后经查他留在借条上身份证信息可能为伪造身份证件!(照片与他人是一致的)请问我该怎么办?是报警还是通过诉讼?我追回的希望大么?

报警吧,这可能构成诈骗罪,你报警后就是把取证的任务交给了公安机关,这比起你通过诉讼自己取证要方便些。至于追不追的回,要看公安机关的侦查力度。

李可能涉嫌诈骗,尽快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