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9:01:21
我在一家私人宾馆工作已经有三个月了,可是到现在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开始报到的第一天还交了300元的服装费,我现在想辞职,他要扣我的服装费.
请问: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我购买社保等保险,应该怎么处理?他应该怎么补偿我?
能不能讲详细点?急

1.单位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你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基本上就是再支付你2个月工资。不过前提是你要证明已经做了3个月。

2.单位收取服装费属于违法,你可以依法要求其退还,不退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

3.单位未缴纳社保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其补缴。

4.你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依法根据你不满半年的工龄要求单位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去当地劳动局投诉吧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向劳动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