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公司如果要开除我,我能得到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44:25
我早超市工作,因为和促消员发生争执,错在她!我动手打了她(我出的钱,去检查过了,人一点事都没有)。
因为他们厂家大,领导不敢惹,而只对我进行了处罚,我没钱交罚款,说等我工资发了再给,经理就让我去找店长办手续 要我走人。如果我不走,超市把我开除了,我能得到赔偿吗(因为这事,现在店长都针对我了)
没有其他的原因,只因为我没钱交罚款
他们要我交钱 就说明这件事可以用钱来解决的!
他们只是为了要钱!
这样的话...?

你动手打人违反了超市的规章制度,超市是可以有理由开除你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好朋友。你的心情我很理解。单位要开除你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能开除你,除非你打人构成犯罪,否则单位无权开除你,针对此事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不服仲裁裁决你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希望你顺利解决。

劳动法规定,非个人原因的劳动者离职,享受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待遇。自诉动手打人,说明你很诚实;但是有时候诚实不会有好结果。

自诉动手打人。对自己不利。三思而后行。

应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