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完毕后,甲向乙出具欠条,此后又向乙偿还了部分款项,案由怎么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5:56:51
甲向乙购买水泥,后甲向乙出具了欠条,经过乙的催讨,甲支付了部分款项,现向法院起诉,案由应该为什么?该怎么样定?
乙起诉甲了,现在新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没有欠款纠纷了。 我个人认为甲和乙之间已经转化为了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可以为是民间借贷纠纷了?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案由是“欠款纠纷”就可以,起诉的话要求被告按欠条的约定支付剩余的钱款。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是谁告谁啊,乙告甲的话安由为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如果乙不承认甲已部分履行的话,甲告乙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

这个不叫合同履行完毕,因为只有一方完成了合同义务。起诉的案由就是: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卖方已履行交货义务,买方只是支付了部分货款,现在就追缴欠款向法院提起诉讼。

买卖欠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