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比较合同的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5:06:59

合同的转让是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转让后,出让人退出合同关系,不再是合同当事人。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叫利他合同,没有发生当事人的变化,只是合同的义务是向签约当事人外的第三人履行而已。二者有很多区别,如:
1、第三方的地位不同,转让后第三方取得当事人地位,入对方违约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而利他合同中的第三方不是当事人,无权主张违约责任。
2、第三方在此过程中的得利不同,合同转让中的第三方可能会得到原合同利益,也可能同时得到原合同的义务,如甲向乙购邮票一套,签订买卖协议,丙亦想购此邮票但久购不得,于是求甲,甲允之,于是甲在合同中得到邮票的权利和支付对价的义务均转让给丙。而利他合同中第三方只取得原合同中的权利。如甲乙签约购邮票一套,约定甲付款后乙将邮票送至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