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道路上无警示标志的坑道绊倒,受伤严重,施工单位无审批手续,且无赔偿能力,路政部门是否应承担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8:33:52

应承担责任,但和受害方不发生直接关系,就是说你要诉讼,不能告路政部门,因为它不是独立法人,要告就告管辖路段的公路局

另外要看是哪里的路段,郊区0公里以外归公路口,市区公路归市政管辖,不要搞错了主体耽误时间。

路政部门在管理上存在重大漏洞,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不会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