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1:19:56
我是重庆的一名教师,在驾驶摩托车(150)上班途中(必经之路),因自己失误造成摔倒致锁骨骨折。(为了避让小狗,没和人、车相撞,也没交警出现场。)算工伤吗?
问题补充:我是重庆江津区的,现在的情况是学校愿意为我申报,而人事局不批准.原因好像也有点可笑:本区的工伤偏多.所以他们有个内部规定,骑车自己摔伤的不算工伤,也没文件什么的,只是会议上的口头传达.人事局的还说,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伤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不能用它来解释.不知是否?

算是工伤 下班途中得交通事故就算工伤。

当地人事局是搪塞你 可能他们内部有些指标

如果他不给你申报

你得主要救济途径:

1.拿着你的诊断证明 医药票据 和学校给开的证明自己去劳动局,可以直接越过人事局。

2. 如果劳动局依然拒不受理,你可以通过诉讼渠道把你所在单位告上法庭。你可以先和学校打好招呼,唱个双簧,当然了可能很难。

不算工伤,因为是你自己摔伤的并不是别人或其他车辆造成的,非自己责任造成的才算工伤。

社会保障部有明文规定,机动车伤害事故可以是自己驾驶的车辆造成的,也可以是其它车辆造成的.

不算是 那是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