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六级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5:10:44
工伤六级,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自己又觉得没有合适的工作,那么60%的工资单位得发多少年,除此外还有其他补偿吗?

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那有两种选择:一是发到退休年龄,到退休年龄公司给你办退休手续后离家养老待遇;二是公司不给你办退休手续,那么一直发到你去世。除伤残津贴(上面所说的就是伤残津贴)之外,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局发,未缴社保的,用人单位发。需要护理的,还有生活护理费,按月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发到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然后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但最好要一次性赔偿的方式解决,很难保证单位会一直存在下去。

不解除劳动合同就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