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婚姻家庭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1:47:03
我哥哥今年43岁,一直没有成家,我很是着急,我通过别人给他介绍了对象,他们认识了8年,女方是离异,有一个男孩抚养权是前夫抚养,据说一直没有联系。女方种种原因一直就是不成家。今年12月要和我哥哥成家,女方今年41岁,他们想婚后不要孩子,我哥哥最近把原住房卖了又买了一套房子并且贷了一部分款,打算结婚,我想请问各位律师她的孩子以后有权利继承我哥哥的财产吗?我们哥俩就有我的一个儿子,我的儿子有权利吗?我们父母全部去世。谢谢。请详细说明。

你的哥哥如果成家后,做为他的妻子有继承他的财产权,就是说如果他们结婚了,有一天你哥哥去世了,财产自然落到这个女方手上,然后这个女方如果也去世了,她原来的儿子也有继承她的遗产的权利。如果先去世的是这个女的她的财产就是你哥哥和她原来的孩子平均分配。就是说你不会分到你哥哥的财产,因为他是有配偶的。虽然你的孩子是儿子,但是在中国的法律上是没有重男轻女这一项的。除非是你的哥哥一直没有结婚,那么在他去世之后作为弟弟才有权利继承哥哥的财产。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你哥哥没有父母,没有婚生子女,也没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只有配偶,所以你哥哥如果先去逝,他的财产有一半是配偶的,另一半是遗产也只有配偶继承。由于女方的孩子由她前夫抚养,所以孩子跟你哥哥不属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无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于你为弟弟,所以在你哥哥死后你无权继承。你的儿子更无权继承。

如果你哥哥想把财产留给你,可以写嘱。《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希望能帮到你!!!

如果她的孩子归她前夫抚养,将来她的孩子不能作为你哥哥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你哥哥的遗产,因为他和你哥哥之间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不是你哥哥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作为女方的亲生儿子他可以继承女方的遗产。
你哥哥如果先去世,因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而你父母已去世,他也无子女,因此,他的遗产(包括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只能由配偶全部继承。和你们及你们的儿子无任何关系。你嫂子继承了遗产之后加上她自己原先的财产,在她去世之后由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她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
如果你的嫂子先去世,你哥哥的个人财产和她没有关系,但是如果婚后又产生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及其属于她个人的财产应为你嫂子的遗产,应由你嫂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她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来继承。
你哥哥的这套房子,虽然在结婚